湖北新闻1月27日电(余骊 朱梦茹)“花钱捞人”不仅没能帮儿子“脱罪”,反而让自己陷入骗局。2025年11月10日,洪湖市龙口镇居民叶某某在无奈之下走进大沙派出所报警,揭开了一起跨度长达3年的诈骗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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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,叶某某的儿子因赌博被抓,救子心切的叶某某经人介绍,认识了一名自称“有门路”的天门籍男子彭某。对方拍着胸脯承诺,只要肯花钱,就能让叶某某的儿子“平安无事”。
在此期间,叶某某在大沙湖管理区某超市附近,分多次向该男子转账12万元、支付现金3万元,累计付出15万元的“打点费”。然而,法律是严肃的,叶某某的儿子最终被依法判刑。此时,叶某某才发现,那位“神通广大”的彭某早已失联,所谓的“捞人”不过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。
接警后,大沙派出所立即成立专班攻坚。由于案发时间久远,嫌疑人身份信息模糊,侦查难度较大。但办案民警没有放弃,通过对海量数据的筛查和跨区域走访,逐步摸清了嫌疑人彭某的真实身份,并锁定了其藏匿地点。
侦查期间,专班民警坚持“抓捕与劝投”并举,一边开展布控,一边持续向彭某及其家属宣讲法律政策,敦促其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。在警方的不懈努力和强大压力下,2026年1月21日16时,彭某主动前往天门市公安局多祥派出所投案自首。当晚,大沙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洪湖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。
面对确凿的证据,1月23日,彭某彻底交代了其以“帮助脱罪”为名诈骗15万元的犯罪事实。目前,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洪湖警方提醒,司法公正不容交易,切勿迷信“找关系”和“走后门”,以免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。(完)
【编辑:余哲】